各单位:
为进一步规范横向项目管理,加强法律风险防控,现就技术开发、技术服务、技术咨询合同模板使用要求通知如下:
一、适用范围
凡与外单位签订横向项目技术开发、技术服务、技术咨询合同的,原则上必须使用本次发布的模板。
确有特殊情况不能使用该模板的,项目负责人须提供相应的情况说明,须所在单位审核盖章后交科研院备案。
二、使用规范
技术开发:
北京理工大学(珠海)作为委托方在研究开发签订技术开发合同时,使用技术开发合同 (委托方模板)(附件1)。
北京理工大学(珠海)作为受托方在研究开发签订技术开发合同时,使用技术开发合同 (受托方模板)(附件2)。
北京理工大学(珠海)与其他当事人分工参与研究开发工作签订技术开发合同的,使用技术开发合同 (合作开发模板)(附件3)。
技术服务:
北京理工大学(珠海)作为委托方在研究开发签订技术服务合同时,使用技术服务合同 (委托方模板)(附件1)。
北京理工大学(珠海)作为受托方在研究开发签订技术服务合同时,使用技术服务合同 (受托方模板)(附件2)。
技术咨询:
北京理工大学(珠海)作为委托方在研究开发签订技术咨询合同时,使用技术咨询合同 (委托方模板)(附件1)。
北京理工大学(珠海)作为受托方在研究开发签订技术咨询合同时,使用技术咨询合同 (受托方模板)(附件2)。
三、其他事项
技术开发合同是当事人之间就新技术、新产品、新工艺、新品种或者新材料及其系统的研究开发所订立的合同,包括委托开发合同和合作开发合同。
技术开发、技术服务、技术咨询合同模板自发布之日起开始使用。
附件:
技术开发合同模板
附件1:技术开发合同(委托方模板)
附件2:技术开发合同(受托方模板)
附件3:技术开发合同(合作开发模板)
技术服务合同模板
附件1:技术服务合同(作为委托方)
附件2:技术服务合同(作为受托方)
技术咨询合同模板
附件1:技术咨询合同(作为委托方)
附件2:技术咨询合同(作为受托方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