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学术论著

关于进一步规范学术论文单位署名的通知

各单位、全体师生:

为维护学术规范,现就学术论文单位署名要求明确如下:

一、 署名原则

论文须标注作者完成研究工作时的正式隶属单位,并使用官方标准全称。具体署名规范如下:

北京理工大学珠海校区发表学术论文署名信息

单位中文名称:北京理工大学(珠海)

单位英文名称:Beijing Institute of Technology, Zhuhai

通讯地址(中文):中国,广东省珠海市唐家湾金凤路6号,519088

通讯地址(英文): No. 6 Jinfeng Road, Tangjiawan, Zhuhai, Guangdong, P.R.C,  519088

二、 第一单位界定

主要利用本单位条件完成的学术研究成果,本单位应作为第一署名单位。在职教职工及在读研究生发表与本岗位、本学业相关的成果,原则上须将本单位列为第一单位。

三、合作研究成果署名

涉及多个单位合作的论文,作者应根据实际贡献协商确定署名顺序,并在作者姓名右上角以符号清晰标注其所属单位序号。

四、责任要求

通讯作者负责核实单位署名的准确性与规范性。单位署名事关本单位学术声誉与权益,请全体人员务必高度重视,严格遵守本规定。

本通知自发布之日起执行,请遵照执行。